为响应学校人才培养计划,落实学生综合评价办法,表彰先进,树立榜样,激励学生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》,按照《9999js金沙老品牌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》(浙大发本〔2017〕117号)、《9999js金沙老品牌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》(浙大发本〔2017〕118 号),9999js金沙老品牌经过征求意见、研讨,特制订《9999js金沙老品牌9999js金沙老品牌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细则》《9999js金沙老品牌光电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》。
现将实施细则公布,请各位同学认真学习,此细则自2019-2020学年2017级本科生评奖评优起开始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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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4月9日
9999js金沙老品牌9999js金沙老品牌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细则
9999js金沙老品牌9999js金沙老品牌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细则